第一条 为了保证本校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。规范招生行为,维护考生合法权益,提高生源质量。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》、(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。结合本校成人高等教育的具体情况,特制定本章程。
第二条 北京交通运输职业学院是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、并经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公办专科层次普通高等学校,学院在北京市房地产职工大学、北京市交通学校、北京市路政局技工学校基础上设立,主要开展高等职业教育,同时继续承担成人高等学历教育。北京交通运输职业学院(原北京市房地产职工大学)的《房地产开发与管理》、《中国古建筑工程》专业1996年被北京市教委评为特色专业。本校除开办大专学历班外,还承担着房地产行业的岗位培训和资格性考试。
学院将在北京交通职教集团的领导下,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,高职院校的办学特色及办学实力,提升办学层次和办学水平,培养技能型,应用型人才,更好的为行业服务。
第三条 本校成人高等教育面向社会招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、法规的各类人员,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、中等学校在校生除外。
第四条 本校成人高等教育为业余学习形式,授课方式为面授。
第五条 本校成人高等教育,学习时间一般安排在(周一至周五)每周2?3个晚上和(周六、周日)一个休息日全天。上课地点在本校北校区,东城区北新桥三条36号。
第六条 本校成人高等教育以“公平、公正、公开”为原则,依照北京市成人高校招生办公室所确定的最低录取分数线,按招生计划、分专业按考生第一志愿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学生。
第七条 符合国家规定的照顾录取条件的考生其增加投档的分数计入总成绩。
第八条 当考生第一志愿专业录取己满额时考虑其第二志愿专业。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接收非第一志愿的考生,非第一志愿考生的分数不低于当年的最低录取分数线。
第九条 本校成人高等教育招生专业
专业名称 |
办学形式 |
招生范围 |
类别 |
收费标准/年 |
房地产经营与估价 |
业余二年半 |
全市 |
文史 |
2280 |
物业管理 |
业余二年半 |
全市 |
文史 |
2349 |
工程造价 |
业余三年半 |
全市 |
理工 |
2240 |
建筑施工技术 |
业余三年半 |
全市 |
理工 |
2240 |
装饰艺术设计(中国古建筑) |
业余二年半 |
全市 |
艺术 |
3480 |
装饰艺术设计 |
业余二年半 |
全市 |
艺术 |
3480 |
第十条 艺术类专业本校加试素描、水粉。加试时间10月10日上午9:00~11:00素描、下午:13:00~1500水粉。本校收取加试费50元,地点在本校北校区(东城区北新桥三条36号)。
第十一 条新生人学后,本校将对己录取报到的新生进行全面复查,对其中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、违纪舞弊者,在校学习期间一经发现,一律取消其学籍资格。并报相关主管机构备案。
第十二条 本校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由学校纪委、北京市成人高校招生办公室负责监督。
第十三条 本校地址:北京市东城区北新桥三条36号
邮政编码:100007
招生办电话:北校区64042329、84042080
网址:北京交通运输职业学院
第十三条 本章程由本校招生办负责解释